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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改革省级体制

1998-07-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华沙7月19日讯(记者王敖和)日前,波兰议会各主要政党围绕省级体制改革问题经长达数月的激烈争论、反复论证与磋商,终于达成妥协,一致同意改革现有49个省行政体制,将全国划为16个省,并恢复县级机构。

出于向欧盟靠拢和接轨考虑,并为了适应波兰经济、政治、社会改革需要,由团结工会选举运动和自由联盟组成的波兰执政联盟自去年秋天上台伊始即着意进行全国行政体制改革,并于今春向议会正式提出改革现有省级体制、把全国划为12个省并恢复县级机构的议案。

波议会最大的反对派民主左派联盟对执政联盟提案的前一半表示赞同,但对后一半则持有异议,并提出了把全国划为17个省的方案。此方案得到波兰总统克瓦希涅夫斯基的全力支持。执政联盟与民左联就此展开了激烈辩论,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为打破僵局,6月初,主要由于自由联盟的积极活动,执政联盟做出了让步,放弃“12省”方案,提出了“15省”方案。双方经过反复辩论,并考虑到波社会各方的意见,终于决定采取折衷办法,就“16省”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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